本省灌溉用水水質近年來已遭受嚴重污染,以往僅著重水量即能符合農業生產要求的時代已經不復存在,如何兼顧灌溉水的水量與水質而滿足農田灌溉的需要,將是農田水利經營上的重要課題。本研究之目的在以彰化農田水利會計畫與實際用水量,及灌區所設置水質監測點歷年灌溉水質初驗資料,計算使灌溉用水水質完全符合灌溉水質標準時,所需要的總稀釋用水量,並考慮時間分布對灌溉水質與水量所造成之影響,以檢討現今灌溉計畫用水量的合理性。

本研究以彰化農田水利會各監視點歷年水質電導度平均值與標準偏差,判別監視點水質是否受污染,其判定方法有二

1. 寬鬆篩選標準         歷年平均值 750 m mho/cm             

2. 嚴格篩選標準         歷年平均值+標準偏差 750 m mho/cm

研究結果顯示,若未考慮灌溉水質受時間分布之影響,彰化農田水利會所轄431個監視點中,以寬鬆篩選標準判定有194個監視點被列為受污染,以嚴格篩選標準判定時,則有314個監視點遭受污染,兩者分別佔總監視點數的45%73%。不論以計畫用水量或實際用水量為計算依據,彰化農田水利會灌區所引用的灌溉水有46.0%86.2%的水量是屬於受污染的,其中絕大部份(40.2%58.2%)是屬於無稀釋水源的受污染水量,僅有少部份(5.8%28.0%)可以由符合灌溉水質標準的合格灌溉水源加以稀釋,共需要4.1(以實際用水量計算)9.6億立方公尺(以計畫用水量計算)的合格水源。若考慮灌溉水質受時間分布之影響,則有45.4%73.0%的水量是屬於受污染的,其中有8.0%17.6%是屬於可以由合格的灌溉水源加以稀釋的,其餘37.4%55.5%是屬於無稀釋水源的受污染水量,需要多引用實際用水量30.5% (3.6億立方公尺)41.7% (4.9億立方公尺)的合格水源加以稀釋之。而為維持合乎灌溉水質標準的農業灌溉用水量,建議彰化農田水利會應於灌溉計畫中增加約三至六成的灌溉用水量。